雅安市林业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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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认真践行“两山”理念,立足雅安实际,凝心聚力、主动谋划,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推动林草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将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职工会、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省和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林草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全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认真总结上报并依法公示。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建立常态化学法普法机制

一是建立会前学纪学法制度,学习宣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中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会议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等,印发部门《2024年度“一月一主题”会前学法计划》,会前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二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组织工作人员运用四川省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进行在线学法考法,切实提升法治素养。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年度考核,完成本单位新进执法人员执法证申领换证,通过法治教育网在线平台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法律理论知识。四是及时转发学习《四川省林业和草原不予、免于、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试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的通知》(林稽发〔2024〕48号)等林业行政执法更新政策文件,指导县(区)工作人员严格执法、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对不符合不予、免于、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法定情形的,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处罚裁量权,对符合“五清单”的,按照清单对应的行为(情形)和适用条件执行,并加强处罚文书中对裁量的说理。

(二)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春季学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开学第一课”“3·12”春季义务植树活动、“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爱鸟周”宣传活动、“世界湿地日”“防灾减灾宣传周”暨“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草原普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古树名木保护“七进”宣传活动、古树名木科普宣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面对面精准宣传,发放科普知识手册、宣传册资料,鼓励参与网络平台“云普法”网络答题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2024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二是充分利用本单位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普法宣传活动、涉林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强化普法宣传。三是深化与四川日报、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四川新闻网等本地主流媒体联动宣传,聚焦“天府森林四库”、森林防火、森林可持续经营等热点刊播专题报道,重点时段滚动播出森林防火、爱鸟倡议书等法治宣传标语,推送林业动态信息近100条。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和跟踪反馈制度,做好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二是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及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对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目前,我局有法律顾问1名,今年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0余份,参与民事应诉案件1件,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三是及时组织、按时完成《雅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雅办发〔2024〕15号)相关决策事项,印发《建设“天府森林粮库”雅安实施方案》和《建设“天府森林四库”雅安实施方案》,突出顶层设计,明确总体要求、建设内容、总体布局和重点任务,强化组织保障,为全力打造“天府森林粮库”雅安重点发展区、推动雅安“天府森林四库”高质量建设提供科学指引。四是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发布了《古树名木协作保护机制》,在桢楠王公园内设立“云峰‘桢’法——桢楠王公园法官工作站”,发布全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坚持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办理,通过“绿色通道”、“审批提速”等方式积极为本市重大项目做好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工作,为四川大渡河老鹰岩一、二级水电站项目、G662大渡河大桥(甘孜界)至石棉县城段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甘孜-天府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等工程(项目)提供占用(使用)林地面积总计313.8971公顷。其中永久占用4宗,面积48.4879公顷;临时使用16宗面积265.4092公顷。2024年,全市共审批及上报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202个,使用林地面积总计504.60公顷。

(五)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

一是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绿美雅安•环保攻坚专项行动和进一步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对照第三轮第一、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以及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对全市涉林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问题坚决逗硬查处,切实整改闭环。二是充分发挥雅安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协调机制作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美丽雅安“保护生态2024”专项行动。三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依规商定修复方案、赔偿责任、承担方式和期限等重点内容,确保磋商过程客观公正,2024年办结天全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石棉莉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林地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宗,推动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现责任明确、途径畅通、赔偿到位、修复有效。

(六)深入开展林草执法工作

一是通过部门自评、实地评查等方式开展了全市林草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选出4件优秀卷宗报送省局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查。组织召开评议结果通报会,会上集中学习《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等法律法规,逐一对照评查要素对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案卷归档等阶段组织学习,逐一罗列出被评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现场交流讨论并互相提出改进意见。通过“以评促学、以评促改”集中评查,进一步促进全市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实现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内容事前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事后公示。根据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强化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的跟踪记录。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同步督导县(区)对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核和备案。根据省局发布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清单,适时调整《雅安市林业局权责动态调整清单(一)》,送请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扎实开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木材经营加工等涉林重点领域12个市场主体开展监督检查3次,依法有序抽查木材加工厂、麝类养殖、种苗等企业,维护林业市场主体的公平、有序发展。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人员缺少法律相关知识,在办案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和运用不够深入,存在闭门造车情况。二是法治宣传主体群体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且普法宣传主要以新媒体平台发布文字信息、线下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参与方式单一、内容单调,难以引起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从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指导,推进林草法治建设健康发展,为林草事业高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一是配齐配强执法力量,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统筹抓好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坚持持证上岗、执法持证,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对林业行政执法经费支持,完善行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所需设备装备保障。二是增强普法宣传实效,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带动群众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三是加强两法衔接,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协作,提升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在案件侦查、移送方面的能力,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确保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依法依规移送办理。



雅安市林业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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