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到名山区开展《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强带队到名山区开展《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检查组实地察看了蒙顶山风景名胜资源管理,听取了名山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开展及总规修编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李志强强调,名山区要不断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细化落实相关权责,强化各项管护措施,推进更加科学的规划、更加有力的保护、更加严格的管理和更加合理的利用,实现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要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充分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建议,细化相关条款,增强可操作性,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市林业局副局长曾强,名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燕伟、区政府副区长谭庆、区级有关部门及蒙顶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