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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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雅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的函》要求,编制了《雅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条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加强雅安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2021年,全年共发布各类林业信息1200余条,本局网站刊登1100余条,微信和微博发布400余条,被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采用200余条,被雅安市委、市政府采用220条,政策解读4条、及时回应网络问政4条。通过不懈努力,我市林业政务信息、党委信息均取得排位靠前的良好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线上或线下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对后台登录账号密码专人管理使用,并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条例》相关规定,遵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修订并完善了《雅安市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查流程。

(五)监督保障方面。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由雅安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出具体安排统筹。同时,完善制度建设,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采编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宣传渠道有待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着力研究健全完善林业政务信息奖励机制和报送机制,激发信息撰写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信息报送纪律和程序,确保信息质量。二是提升信息采编能力,深入基层开展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研,组织开展针对性、专业性较强的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好、群众信赖的政务信息队伍,有效提升林业政务信息采编和公开水平。三是拓宽信息宣传渠道,深入推进林业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信息宣传平台,强化信息宣传公开和引导;构建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信息员体系,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网站的维护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准确和全面;加强网站、网页、微博、微信的安全巡护,强化舆论引导,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有序,不断提升系统公信力和整体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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