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市林业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和《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以推进法治建设、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行政决策、推进放管服,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化解争议纠纷为重点,切实加强法治林业建设,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职责清单,局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建设法治政府、落实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林业最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依法治理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共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局党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等32次,集中讨论20余次,深入基层开展课题调研30余次,撰写调研文章7篇、学习心得30余篇。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安排,市林业局制订方案,拟定学习计划,系统部署安排,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后,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宪法修正案学习活动中,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订宪法学习方案,拟定学习计划,先后在全局党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全局职工大会、支部会上组织学习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0余次。在学习中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局领导带头领学,科室负责人紧跟学,以市林业局机关带动全市林业系统,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做到全员覆盖,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学习中淬炼政治能力、提升工作水平。
二、完善法治林业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实效
(一)坚持“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理念不动摇。把提升林业行政工作的规范化作为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的有效抓手,将合法性作为林业行政工作的基本要求,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评测、成本效益分析、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决定作为“三重一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对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建立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开展林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不断提升林业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二)深入贯彻落实《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检察与林业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机关紧密合作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县区建立健全联络员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涉嫌犯罪案件备案回复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复查制度、联合调查研究制度、办理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全市林业机关与检察机关积极协作的良好局面。为杜绝不履行职责或不正当履行职责、违法行政等问题的出现,邀请检察机关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自觉接受人大、检察机关、司法部门、舆论媒体和群众的法律监督。在日常信息共享上,建立完善的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工作简报、情况通报、会议、电子政务网络、“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重点强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网上动态监督与实地查卷相结合,每月对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录入的案件信息进行审查,及时发现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对于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区)执法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录入信息规范准确,对各县(区)办理的430件涉林案件进行了检查,被检查案卷全部符合“两法衔接”相关要求。
(三)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落实。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清理林业行政执法权力,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实现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内容事前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事后公示。二是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综合执法改革相关要求,涉及行政执法的每个科室配备一台照相机,市森林公安局每名执法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修订和完善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林业行政机关对拟作出的涉林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林行政执法决定,由本行政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四是指导县(区)林业行政机关、森林公安机关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各单位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参谋作用,确保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合理、公正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五是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局机关研究制定森林公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法制审核,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防止执法过错发生。
三、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林业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工作,坚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运行。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清理林业行政权力共197项,录入行政职权管理平台,并根据行政权力依据变化及时编制了林业行政权力内、外部运行流程。设置和动态管理行政权力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和监察点,进行了行政职权目录中权力事项的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林业各项行政权力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得到进一步明确。按照“双公示”制度要求,对运行事项做到应录尽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全面公示,同时利用《雅安林业网》《雅安之窗》雅安市政务大厅平台对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公示,进一步强化林业行政审批宣传和群众监督力度。林业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实行行政审批工作“管理职责、办事程序、办事内容、收费、办结时限、办理结果、信息和重大案件、督查举报”八公开。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今年,全市森林管护合格率100%,责任制落实率100%;严控采伐限额,采伐林木25万立方米;审核审批林地77宗、4853亩;核查1699个可疑图斑,全面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连续3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火灾损失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严格控制在防控指标0.1‰和3‰以内。
(二)深化政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110号)文件要求,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倒排改革时间表,制定并印发雅安市林业局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工作,及时调整改革所涉及的清单,明确责任边界。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法制工作机构,充实、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奖惩,确保执法质量和效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已基本完成,改革后全市林业系统共查处案件439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查处率明显提升,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相互转化更为流畅,案件办结周期平均缩短30%以上,充分体现了综合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效能、节约司法成本的优势。
(三)加强化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建设,依法化解争议纠纷。加强林业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单位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修订《雅安市林业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改革和完善林业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案件审理机制,畅通复议渠道,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林业行政争议。依法参与行政诉讼,制定《雅安市林业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全面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认真办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高度重视“大调解”和涉林信访工作,强化基础建设,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一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在调解过程中坚持依法调解,规范调解流程,彻底杜绝“摆平就是水平”的错误认识和做法。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涉林信访制度,落实初信初访、领导包案、涉林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等制度,及时办理涉林信访事项,依法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今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30余件,未出现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按规定提交行政复议答复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有关材料等问题。
(四)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依法治林的法治观念、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和“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林区普法工作机制,明确“普什么、怎么普、谁来普”。充分利用“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大规模的义务植树活动、制作横幅、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涉林违法犯罪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结合近期开展的“守护绿川2号”“林地行动”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报刊、媒体、展板等方式,宣传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析理,以案说法,引导广大群众主动保护天然林和野生动物,让生态资源保护、保护美丽新家园的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年联合县(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8次,张贴各类法制宣传标语21幅,设立宣传栏11处,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知识25次,宣传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47次,其他专题宣传17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拍摄法治宣传片4次。
四、突出重点,抓好2018年创新亮点工作
(一)积极配合“两院”开展涉林案件生态修复判罚。紧紧围绕生态修复这一主题,探索林业执法新模式,进一步加大责令恢复原状,补栽补种处罚力度和执行力度,配合检察机关,开展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引导嫌疑人主动补栽复绿降低生态损害的司法实践;配合法院落实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目前,全市林业部门均与检察院和法院建立了生态修复性判罚执行机制,林业部门主动提供种苗、种植技术、复植地点、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支持。
(二)深入推进生态公益诉讼的落地生根,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类诉讼“执行难”。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印发了《关于雅安市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雅安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雅安市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梳理了全市林业部门在公益诉讼中急需解决的11项问题,并要求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研究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注重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制定出符合本辖区的工作机制体制。为解决生态环境类诉讼执行难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44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第二十五项的内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使用国有林地项目;限制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工作落实。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查询,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国有林地项目和重点林业项目情况及相关资料;进一步完善《雅安市林业局行政审批会商制度》,将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审批国有林地项目和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查内容。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精神,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和依法参与行政诉讼制度建设,认真办理人民检察院、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切实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彻底解决行政部门自身的“执行难”问题。
(三)全面落实雅安市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工作要求。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通力协作,共同建立《雅安市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机制》,指导全市林业机关和森林公安局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强化涉林类环境资源案件司法、执法的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加强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两法衔接”、司法联动协调、信息共享和无缝对接,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新机制,为雅安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2018年,全市森林公安共办理提级管辖案件11起,其中:天全办理1起,芦山办理5起,宝兴办理1起,汉源办理1起,石棉办理3起。
五、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
经梳理,全市林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治学习的形式较为单一,学习与工作的结合度还有待加强,理论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二是“三项制度”的细化措施还不够全面,需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各县(区)受人员、设备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公示不及时、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完整,讨论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三是各县(区)法制机构建设较为薄弱 ,缺少专职的法制机构。
针对上述问题,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培训力度,通过现场观摩、实地操作、学习典型案例等方式,对全市涉及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大力推进“三项制度”建设,系统规范各行各业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和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的详细流程。三是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法制审核部门的建设力度。
六、2019年工作重点
2019年,市林业局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落实责任,真抓实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关键少数”引领行动,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监督和评议考核,改进评议考核方式,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总结改革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综合执法体系。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要求,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三项制度”在基层一线执法部门的落地生根。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化解争议纠纷,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升办理质量、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法制机构的职责,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七是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