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用好“林长+”机制 共护森林资源安全
2025年3月11日,天全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县林业局组成检查组前往落汉山国有林场,对公益诉讼案件损害异地植被恢复情况进行现场复查,确保生态修复落实到位。
2022年某企业因擅自占用林地,由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要求企业异地恢复植被,恢复地点位于天全县落汉山国有林场四作业区。近期,企业组织对该区域开展了补植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林木保存率。
通过对恢复区域的树种、数量、株间距、成活率等情况进行复查,该项目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实施,符合造林技术规程,大部分补种复绿总体情况较好。
近年来,天全县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警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异地修复基地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惩戒、修复、警示、普法等作用,走好生态修复“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