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林业局与县人民法院探讨林权类不动产纠纷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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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石棉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登记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11月16日,石棉县林业局会同石棉县人民法院就林权纠纷、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共同研究。

石棉县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69.94%,涉及林权群众人数众多。石棉县林业局会同石棉县人民法院就林权纠纷、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便民利民”“依法合规”“物权法定”等原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层面;从林地承包、流转、担保、继承等可能产生纠纷的原因;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可能涉及的方式,进行多方面、多维度进行探讨,保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办证需求。

化解林权纠纷、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林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更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力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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