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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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4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雅安市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835-2223477;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雅安市林业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方案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雅安海子山房地产项目整改不彻底,该项目部分地块钢架、楼梯、石板步道等设施未按要求及时拆除并恢复生态。

整改实施主体

雨城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做好违法使用林地整改工作。

整改时限

2026年3月

整改措施

2025年12月底前,拆除钢架、楼梯、石板步道等设施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对海子山项目整改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图斑开展“回头看”。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现场已拆除钢架、楼梯、石板步道并恢复了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已对海子项目整改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25个图斑对照原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结果均为合格。

3.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对海子山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问题整改每月开展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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