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0日至4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雅安市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835-2223477;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正和路1号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雅安市林业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方案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雅安海子山房地产项目整改不彻底,该项目部分地块钢架、楼梯、石板步道等设施未按要求及时拆除并恢复生态。 |
整改实施主体 | 雨城区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做好违法使用林地整改工作。 |
整改时限 | 2026年3月 |
整改措施 | 2025年12月底前,拆除钢架、楼梯、石板步道等设施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对海子山项目整改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图斑开展“回头看”。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现场已拆除钢架、楼梯、石板步道并恢复了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已对海子项目整改需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25个图斑对照原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结果均为合格。 3.已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对海子山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问题整改每月开展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