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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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方主管部门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林业局资金使用单位各县(区)林业局、蜂桶寨管理局、夹金山林业局、四川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B)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20077.63718797.96493.63%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697.1418417.46793.50%
       地方资金00
        其他资金380.497380.49710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造林、森林抚育约束性指标任务;对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基本完成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完成部分造林任务;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绩效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全年实际完成值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944.51944.51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169.06 167.8275天全县天然商品林林地被依法查封、林权纠纷、林权权利人死亡等原因导致无法兑现。天全县人民政府已正式行文报市林业局转省林草局,申请按实际面积调减停伐管护任务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324.007924324.007924
造林面积(万亩)2.81.5未完成的为汉源县和芦山县。汉源县:资金下达后进行选址并对项目进行了总体规划,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3月,故项目未实施。芦山县:春季因疫情防控,秋季洪灾导致项目实施迟缓,正在加紧推进项目实施,力争2021年底完成检查验收及兑付工作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3.40未完成为芦山县。该县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恰逢年尾,结合该县的气候等原因调整至开春后实施,项目预计2021年4月开工。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86.354290 85.7910913未完成的为名山区0.5631987万亩涉及资金11.263974万元:一是国家工程建设征占用退耕地,已改变林地性质,依政策要求这部分资金不予兑付,将依法结存至区财政;二是部分退耕林地为集体林地,依政策要求这部分资金不予兑付,将依法结存至区财政。
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5%95.50%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0芦山县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恰逢年尾,结合该县的气候等原因调整至开春后实施,项目预计2021年4月开工。
森林火灾受害率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4%0.0845%
时效指标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90%100%
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0%53.57%未完成的为汉源县和芦山县。汉源县:资金下达后进行选址并对项目进行了总体规划,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为2021年3月,故项目未实施。芦山县:春季因疫情防控,秋季洪灾导致项目实施迟缓,正在加紧推进项目实施,力争2021年底完成检查验收及兑付工作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0芦山县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恰逢年尾,结合该县的气候等原因调整至开春后实施,项目预计2021年4月开工。
成本指标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1010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33
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1010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1616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1010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1616
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3%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
指标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人)49887123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人)30604196
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603630
生态效益
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0%100%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明显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0%93.75%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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