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自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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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4.20”强烈地震造成芦山县林业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受损严重的情况,芦山县天保办对森林管护工作开展了一次自查一是查管护标识保存情况二是查护林员证损毁情况三是查管护标语宣传情况。

通过调查,现已恢复森林管护标识标牌8个,发放护林员证64份,增设宣传标语84幅。(吴家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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