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自规局主动服务企业到百丈湖村指导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报批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努力做到服务企业客商“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等要求,近日,名山区自规局副局长吕成洪同志带领相关股室到百丈湖村指导百丈湖综合开发项目使用林地手续报批程序。指导组通过实地踏勘和比对相关数据,明确了使用林地范围,告知了项目业主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流程,并承诺名山区自规局将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