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创新生态损害赔偿方式 探索“碳汇补偿”修复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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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切实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落到实处,近日,宝兴县林业局配合雅安市林业局成功组织并完成了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

该案源于一起非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案件进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后,宝兴县林业局积极配合雅安市林业局依法启动磋商。在磋商会议上,赔偿义务人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事实供认不讳,并明确表达了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弥补生态损失的积极态度。

在探讨具体赔偿方式时,赔偿权利人与义务人并未局限于传统的直接赔付经济的模式。双方基于科学评估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进行了积极、务实的沟通。最终,一致同意采用 “购买等价值碳汇” 的创新方案来履行赔偿责任。

该方案意味着,赔偿义务人将根据核定的损害价值,通过官方认可的碳汇交易平台,购买相应量的林业碳汇。

此次以“碳汇补偿”达成损害赔偿,一是实现了生态价值的量化与市场化转化,将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生态系统的非使用价值通过科学方法量化为碳汇指标,并借助市场机制实现价值补偿,使“绿水青山”的价值内涵更加具体、可交易。二是拓宽了生态修复的资金渠道与方式,将赔偿金直接引导至应对气候变化的森林碳汇领域,实现了生态损害修复与“双碳”战略目标的协同推进,放大了赔偿资金的生态效益。三是提升了公众的生态责任意识,这种创新的赔偿方式,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一堂生动的生态教育课,让“损害生态必须付出代价,且代价用于反哺生态”的理念深入人心,有助于形成全社会珍爱自然、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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