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林业局完成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 兑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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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退耕农户管护责任,巩固上一轮退耕还林成果,防止出现毁林复垦现象,宝兴县林业局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安排,结合资金下达任务,对2003-2004年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进行兑付。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资金兑付工作,涉及全县7个乡镇,资金27.35万元。惠及近万户退耕农户,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林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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