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林业局开展赋予乡镇行使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处罚事项执法工作暨林长制工作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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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巩固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推进常态化治理,贯彻落实县级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处罚权纳入《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1月5日,天全县林业局开展赋予乡镇行使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处罚事项执法工作暨林长制工作培训会,全县10个乡镇防火分管负责人、林长制分管负责人、乡镇行政案件主要负责人及林业局相关股室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会上,县司法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和资源股相关人员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森林草原防火案件查处流程及注意事项、林长制工作任务解读以及相关法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整个培训内容注重实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培训还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乡镇应该如何做、重点工作做什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阐述和讲解,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指明方向,提出具体要求。

通过此次培训,有利于赋权乡镇行使县级森林草原防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提高,为乡镇承接县级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处罚权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有效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保护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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