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林业局积极救助野生动物
4月20日,芦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同县国土局执法人员联合巡查时,在芦山县大川镇铜厂河林区内发现一
经民警查看,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斑羚,体表有两处陈年外伤,不像是导致其倒地的主要原因,为了更好的对其进行保护,民警决定将其送往碧峰峡野生动物保护中心进行救治。
经过3个多小时的车程,民警成功将斑羚送至雅安市碧峰峡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兽医检查:该动物胎死腹中,其无法将死胎排出体外,幸亏救助及时,否则死胎会导致该斑羚内脏感染而死亡。救护中心表示,会全力进行救治,待治愈后将其放归自然。(拟稿:周高良 校改:陈瑾、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