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棉管理处开展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扎实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2024年3月25日至28日,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棉管理处保护区对第一轮、第二轮省级、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暗查等反馈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并对保护区内可能存在的生态环保问题进行排查。
一是对涉及贡嘎山保护区的四川大行石材有限公司石鑫大理石矿、四川省石棉县石鑫大理石矿锅圈沟矿、四川省石棉县草科乡蒋家山金矿和四川省石棉县磨房沟铅锌矿进行检查,目前,四个矿山均已完成采矿权注销并进行生态修复和治理,现保护区内无勘查、开采活动,未发现矿山死灰复燃的情况。二是对保护区内撤除类电站进行检查,夏家里、龚家沟、龙宫电站3座电站已完成撤除和植被恢复。三是对保护区内正运行的小水电进行生态流量泄放情况检查,作为按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保留的电站,白塔电站、夏家里尾水电站、唐家沟二级电站、唐家沟三级电站、岩峰沟电站、大泥河二级电站、大泥河三级电站、喇嘛沟电站8座电站目前运营正常,生态流量泄放情况正常,未发现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和安全隐患;什月河二级电站受“9.5”泸定地震影响,目前未发电。四是加强保护区可能存在的生态环保问题进行排查,未发现新增违规占用或损毁林地、私搭乱建、盗伐林木、盗采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开采矿产资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