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构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从“高颜值”向“高价值”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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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宝兴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巩固提升林业用地广、森林覆盖率高、资源禀赋强等优势,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靓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拓宽“两山”转换有效通道。

(一)创新示范机制,创建理财“银行”。结合大熊猫国家公园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际,印发《宝兴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宝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宝兴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宝兴县“生态银行”试点实施方案》《大熊猫国家公园熊猫老家门户建设实施方案》等,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制度体系。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明显增强。在全省率先设立“宝兴县生态产品价值转换促进局”,成立注册资金2亿元的“宝兴县兴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提供机构保障,被评为“四川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县”。

(二)厚植绿色本底,积累生态“本金”。宝兴县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生态工程。2020年来,先后投入天然林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等资金1.91亿元,实施森林资源全覆盖保护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积极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拟投资9.56亿元,采取栽培人工林、改培现有林、中幼林抚育等措施,将10.16万亩低效林建设为稳定、优质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创新实施行政矿长制、EPC生态修复模式,投入资金3.2亿元按时序完成矿山生态修复阶段性任务。全县现有林业用地438.98万亩、天然林面积296.95万亩、森林蓄积达3348.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1.39%,积累完成优质生态“本金”,被命名为“四川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

(三)完善法治保障,筑牢保护“天网”。通过整合公、检、法、司、生态环保、林业等部门力量,强化“行刑衔接”,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研判工作机制,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设立“宝兴县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中心”“宝兴县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大熊猫国家公园法治服务中心”,建成“一站式”“集成式”法务区和法务中心4个、法治教育保障点(基地)13个。整合地灾、交通、政法等各类监控设施244个,打造“天空地人一体化”智能监测指挥平台,确保重要节点、交通干道、重点区域及交通路口全覆盖监控。设置生态管护员岗位400余个,建立巡护“地块、图表、人员”三本台账,配置卫星电话、GPS等现代通讯设备,专职护林员巡山护林APP上线率达95%。认真核实变化图斑,全面排查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线索,2022年累计出动人员800余人次,摸排发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余件,立案46件,完成行政处罚16件,罚款16余万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形成打击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生态保护“天网”。在盗伐林木案中,通过认购 “碳汇”用于盗伐林木行为的替代性生态修复,是四川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开展修复性司法案件,为办理环资案件“碳汇”修复提供了“宝兴样本”。

(四)拓宽有效通道,实现价值“红利”。坚持绿色发展、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新路,积极探索将资源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的实践路径,持续拓宽“两山”转换有效通道。全省率先成立“生态银行”试点基地,已签约林地300余亩,带动农户年均增收12000元。采取合作开发、利益分成的方式引进企业入驻,完成了第一期6.7万亩、26万吨碳汇开发,价值达2000余万元,成为全省第一个完成造林碳汇开发交易的试点县。加快打造夹金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每年开展红色教育5万人次,带动红色旅游、生态观光游100多万人次,建成5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好熊猫新村、雪山新村等生态民宿聚居点,每年接待游客500余万人次,被评为“2022”四川县域生态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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