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根在基层 ——石棉县林业局开展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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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每年九月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全省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以及石棉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推进会精神,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社会氛围,全力助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石棉县林业局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活动开展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以及石棉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推进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主线。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宣传月期间,利用宣传专栏宣传2次、微信工作群转发相关文件3次、机关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0余次,通过新闻资讯、评论、访谈等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刊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标语,扩大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营造宣传氛围。同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1次、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2次、典型宣教、为民办实事、涉民族关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等活动共3次,以深化民族团结理论学习为先导,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开展活动,注重实效。

石棉县各保护区、中心、林场及林业局机关股室结合创建工作实际,积极助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并针对民族工作新形势、新内容、新要求,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多形式、多载体开展宣传。通过机关大屏等载体,悬挂宣传标语2条、张贴宣传画报4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播放少数民族影视剧和文艺作品3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1次、民族团结故事、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例等形式,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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