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林业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19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雅安“1485”总体发展战略,以落实法治责任、规范行政决策、依法履职尽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为重点,切实加强依法治林,为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雅安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公示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1.以简政放权为抓手,缩短林业行政审批时间。一是不断推进和完善林业行政审批改革,根据全省一体化平台,对市级林业的行政许可一级审批12项、二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7项进行了认真分析。除上级明确不能下放区县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对可以下放的坚决下放。二是在对扩权县的林木采伐许可等三项市级审批权限中的基础上,督促县区到林草局授权办理了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方便群众木竹材运输中植物检疫,使两次检疫变为一次,减少了群众木竹材运输中的环节。三是坚持“一网、一门、一次”,实现了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和“一小时办结”,增强了林业木竹材市场的活力。

2.健全监管机制,管出林业公平秩序。为加强林业行政审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市级林业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制订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相继对林业相关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了林业市场主体的公平、有序发展。

3.坚持综窗受理,确保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提升。一是全面实行“一窗口对外”。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行政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服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中心窗口集中。目前,保留的12项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办理,并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委托了综合受理业务,建立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模式,实现了“一家牵头、统一受理、同步实施、限时办结”等,使企业和群众由“跑多个科室”转变为“只跑一个窗口”。二是变“最多跑一次”为“我来跑一次”。对全市重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实行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服务,转变服务观念和模式,从以前的企业跑变为部门跑,从“最多跑一次”转变为“我来跑一次”。三是对个别事项进行了网上审批。目前我市对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科学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实现了省一体化平台网上审批,只要登录平台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就可做到网上审批,切实做到了审批不见面。

(二)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准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倒排改革时间表,制定并印发了《雅安市林业局综合执法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完善法制工作机构,充实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执法奖惩,确保执法质量和效果。目前,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已基本完成,并已查处林业综合执法类案件870件,处罚1400余人,罚款600余万元,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查处率明显提升,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相互转化更为流畅,案件办结周期缩短30%以上,充分体现了综合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效能、节约司法成本的优势。

2.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清理林业行政执法权力,进一步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实现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内容事前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事后公示。二是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涉及行政执法的每个科室配备一台照相机,市森林公安局每名执法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了执法过程全记录。三是修订和完善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林业行政机关对拟作出的涉林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林行政执法决定,由本行政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四是指导县(区)林业和森林公安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充分发挥各单位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参谋作用,确保依法、合理、公正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五是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研究制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法制审核,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防止执法过错发生。

3.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一是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机关的合作机制,指导县(区)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涉嫌犯罪案件备案回复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复查制度、联合调查研究制度、办理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等系列制度,形成全市林业机关与检察机关积极协作的良好局面。二是为杜绝不履行职责或不正当履行职责、违法行政等问题的出现,邀请检察机关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自觉接受人大、检察机关、司法部门、舆论媒体和群众的法律监督。三是在日常信息共享上,建立完善的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工作简报、情况通报、会议、电子政务网络、“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重点强化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网上动态监督与实地查卷相结合,每月对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录入的案件信息进行审查,及时发现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区)执法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录入信息规范准确,对各县(区)2019年办理的223件涉林案件进行了检查,全部符合“两法衔接”相关要求。

(三)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依法化解涉林矛盾纠纷。

1.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一是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依法治林的法治观念、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林区普法工作机制,明确“普什么、怎么普、谁来普”。二是充分利用“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大规模的义务植树活动、制作横幅、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涉林违法犯罪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结合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林地图斑核查行动等,大力开展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报刊、媒体、展板等方式,以案析理,以案说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保护天然林和野生动物。今年以来,共联合县(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23次,张贴各类法制宣传标语18幅,设立宣传栏9处,宣传森林防火相关法律知识20余次,宣传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30余次,其他专题宣传10余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拍摄法治宣传片2次。

2.加强化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建设。一是加强林业行政复议机构建设,修订《雅安市林业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林业行政复议体制,明确了单位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经费,创新案件审理机制,畅通复议渠道。二是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林业行政争议。三是依法参与行政诉讼,制定《雅安市林业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全面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认真办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四是高度重视“大调解”和涉林信访工作,强化基础建设,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一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坚持依法调解,规范调解流程,彻底杜绝“摆平就是水平”的错误认识和做法。五是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涉林信访制度,落实初信初访、领导包案、涉林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等制度,及时办理涉林信访事项,依法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咨询20余件,未出现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按规定提交行政复议答复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有关材料等问题。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机构改革后,除森林公安局外,市林业局内设机构未单独设置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具体工作仍暂由森林公安负责。森林公安即将转隶,转隶后林业系统将面临无统一的执法机构行使林草行政执法工作。资源保护监督科虽有承担并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但无执法力量,难以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三、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建立职责清单,局“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开展依法治市、推进依法治林最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依法治林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等30余次,集中讨论10余次,深入基层开展课题调研10余次。

(二)建立完善各类法治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评测、成本效益分析、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决定作为“三重一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完善了《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对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建立了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三)开展林业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开展林业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和有效期制度,确保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处罚、重大强制和重大许可备案率达到100%,不断提升林业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四、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关键少数”引领行动,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继续深入抓好《雅安市林业局行政审批会审会商工作制度(试行)》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林业行政审批改革,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够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够合并的一律合并,能精简的一律精简。三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总结改革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综合执法体系。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三项制度”在基层一线执法部门的落地生根。五是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各项要求。六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化解争议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升办理质量、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和建议

鉴于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建议继续由森林公安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以减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雅安市林业局

2020年3月30日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