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森林防火再出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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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2017森林防火禁火令,新增三项规定:一是将禁火时间从原来的4月20日延长至5月31日;二是对进入林区不接受登记检查,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三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拟稿:张祥贺态军  校改: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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