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宝兴县学习贯彻《四川省总林长令》(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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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兴县召开中共宝兴县委常委会十五届第43次(扩大)会议,县委书记罗显泽主持会议,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总林长令》(第1号)精神,并审议通过了《宝兴县贯彻落实〈四川省总林长令〉责任清单》,会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林长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醒,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加强森林资源安全监管。入冬以来,宝兴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要从严抓好源头管控,把“控发生”作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目标,抓实隐患排查整治,有序实施可燃物清除和计划烧除,严禁严防违规用火,加强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高监测预警水平,最大限度避免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三是扎实开展日常巡林。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工作是重点工作之一。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内巡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宝兴县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认真履行巡林职责,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各级林长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敏感区域及问题多发频发的区域,要作为巡林重点,加增巡林频次。

四是统筹做好林长制各项工作。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关键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县林长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印发《宝兴县林长令》,各级党委政府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宝兴县贯彻落实〈四川省总林长令〉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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