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迁徙候鸟途经芦山县,其中不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黑颈鹤和凤头䴙䴘等珍稀鸟类。为进一步加强珍稀候鸟的保护,打造好“秀美新芦山.生态康养地”这张绿色名片,芦山县林业局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珍稀候鸟保护,为其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一是制订印发文件,明确各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芦山县林业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鸟类保护的通知》(芦林发〔2021〕23号),明确鸟类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将鸟类保护工作纳入林业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做到“五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巡护值守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同时要求各乡镇将鸟类保护纳入打击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邮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保护成效。
二是制订巡护工作方案,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林业部门作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行业主管单位,制定行业工作方案,以基层林业片区管理中心为单位,在全县分片区成立四个行业监管巡逻组,负责全县天然水域日常监管,其中县城水域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县林业局从各股室抽调专人协助辖区加强日常监管,从3月26日起到4月7日每日巡逻芦山河,后期由各林业片区定期不定期形成常态化巡逻。
三是多方联动,加强民间爱鸟护鸟活动参与力度。向芦山县老年协会和团县委发出邀请函,向民间征集爱鸟护鸟人士,以林业部门退休老同志为核心力量,组建保护候鸟志愿服务队,目前队员已经发展有12人。
四是积极倡议,多元化加大宣传力度。发出《芦山县林业局爱鸟护鸟活动倡议书》,通过芦山县广播电视台、芦山融媒体、芦山县林业局公众号以及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爱鸟护鸟活动,倡议全体市民不伤害、不捕杀野生鸟类,积极举报和有效制止非法捕捉、贩卖、食用鸟类等违法行为,树立健康、科学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生活新风尚。
五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自去年机构改革,森林公安归口县公安局管理后,芦山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强化业务学习,苦炼执法本领,共查处涉林行政案件13起,其中猎杀猎捕野生动物3起,移交公安机关2起。结案后,通过公众号、自媒体开展警示宣传教育5起,达到查处一线警示一片作用。
下一步,芦山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为珍稀候鸟创造更好的栖息、繁衍环境。